南京林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修订)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与伤害,切实保障留学生各项合法权益,创建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和《江苏省高校招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苏教外〔2019〕8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成立南京林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学校分管国际合作与办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国际合作处处长和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保卫部处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教育学院,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的管理,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日常管理。
二、涉外突发事件分类
第一类:留学生死亡,指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死亡。包括自然灾害、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杀、他杀等。
第二类:留学生患严重疾病,指留学生患特别严重的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和传染性疾病。如各种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第三类:涉及留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具体包括下列几种:
1.群体类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群体性的斗殴等危及校园或社会稳定的事件。
2.案件类事件:涉及留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较大或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案件,涉及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纵火案件等。
3.事故类事件:涉及到留学生的空难、海损、交通事故、中毒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和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等。
4.灾情类事件:影响到留学生的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重大险情,流行的重大疫情和其他对教学、生活环境会造成影响的灾害等。
三、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处理原则:依法处理、分工协作、预防为主、内外有别。
(二)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应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由学校相关部门向上级机关或组织汇报。
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处理程序: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妥善安置。
(二)指挥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迅速了解事件规模、伤亡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及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护现场,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发展,把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指挥小组和学校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电话汇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外事、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汇报。需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
(四)分类处理规范
1.第一类事件
①应通知公安部门并协助保护现场,尽快将情况通知留学生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及留学生家长,要求他们到场处理死者后事并做好留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②确定死因后,积极协助死者家长或驻华使馆到相关部门开具死亡证明 。
③在尊重风俗信仰、宗教习惯的前提下,征求家长或驻华使(领)馆意愿,决定遗体处理方式。
2.第二类事件
①应根据病情,及时组织人员将患病留学生送至医院诊治。
②经医院诊断为非传染疾病时,除及时通知患病留学生家长外,还应与保险公司及时联系协助办理赔偿业务。
③经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时,按防疫部门要求处理,积极开展留学生公寓消毒工作。如确诊为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病症,应及时为其办理退学手续,尽快遣送回国。
3.第三类事件
(1)群体类事件
①应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留学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防止伤亡,做好救助工作。
②控制现场事态,防止社会及校外闲杂人员混入。确定事件波及的范围和人员受伤情况,及时做好走访、摸底、交流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信息。
③密切注意事件本身在校内外产生的影响,做好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不利因素,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案件类事件
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现场,采取调查取证工作。
②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根据国家、学校规定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③对受到伤害的留学生采取积极救助措施,送医就诊。视情况而定是否通知家属。
(3)事故类事件
①积极组织抢救,配合医院、公安部门进行做好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②及时通知受害留学生家长,对家长做好接待、安抚工作。
(4)灾情类事件
①应对在校留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②应对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灾害,要到现场指挥,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果断采取应急措施。
③应对流行的重大疫情,要立即与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取得紧急支援,严防疫情扩大。
(五)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地对事件进行总结,并对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计划方案、决策措施、预后效果等各方面资料汇总存档。
五、日常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留学生的防范意识。在每个学期开学阶段,通过组织留学生开会,强调留学生要提高警惕,预防突发事件;不定期开展案例教育,让留学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2.告知留学生将国际教育学院的联系方式留给自己家人,提醒自己家人和朋友,如果出现无法和本人联系的情况,可以和学校联系取得帮助。
3.与留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留学生联系方式,随时了解留学生动态,保持沟通。
4.规范留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留学生应给予警告等纪律处分或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下宿舍检查。使留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提醒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
6.加强留学生公寓的管理,留学生公寓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
7.在节假日期间,建立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和学校保卫部门、南京市公安外事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以防止和应对校内留学生突发事件。如遇到突发事件立即通知指挥小组,由指挥小组制定处理方案,并向属地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汇报,协调解决。
8.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媒体应对应为指挥小组指定部门,禁止任何部门及个人在事发原因不明、责任待查过程中接受媒体采访或介入。
9.其他突发情况请参考我校其他相关应急预案。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常用电话
1.南京林业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85427261
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办公室:85428004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服务办公室:85428620 85428530
留学生公寓值班室:85428915 85427671
2.校内紧急求助电话
报警中心:85427110
急救电话:85428652
公寓报修电话:85427580
3.校外紧急求助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南京林业大学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