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南林国教〔2024〕6号)相关要求,学院拟于2025年5月开展本年度国际教育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以下简称“项目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2024级项目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记录;
2.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前10%(向下取整)。
(二)只可在国际教育学院两个合作办学项目之间进行转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及考核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班级最大容量不得超过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人数30人的规定,转专业时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班级容量不超过30人的原则录取。
(二)专业考核
国际教育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不单独组织笔试。最终考核成绩(综合评分)由第一学期课程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组成。综合评分按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1位。按综合评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第一学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根据标准化之后的学分绩点计算的成绩。
2.面试:了解项目学生过去一年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所转入专业的认识。
(三)申请转专业的项目学生需提供拟转入专业第一学年相关课程的补修计划,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必须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四)面试认为不适合转入专业学习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申请转专业的项目学生请于2025年5月7日-5月8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kimjeong@njfu.edu.cn 。
1.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转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2.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合作办学本科生转专业补修计划(见附件)
3.在校成绩单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
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在5月9日-5月10日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议及公示
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在6月3日-6月7日讨论、审议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6月9日-6月13日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发布公文
6月中旬,国际教育学院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书面文件和国际教育学院主页)
四、注意事项
(一)在籍项目学生均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二)项目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应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或专长,并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难易程度进行充分了解。项目学生要对转入新专业后能否跟上课程进度,是否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考量,做出理性选择,避免转专业过程的盲目性。
(三)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后,项目学生学籍即转入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学生不得返回原专业就读。
(四)转入新专业的项目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如需补修相关课程的,修满学分并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转专业报名成功的项目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放弃转专业,需在考核前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由学院教学办、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恶意报名,挤占转专业名额,当年不得评优。
(六)转专业成功的项目学生需要正常参加本学期(第二学期)原班级的各项活动,包括原专业的课程、实习考核,避免出现缺考记录。所获学分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分。第三学期课表中不需要修读的原专业课程,可以在学院教学办办理退课手续。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2、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转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
3、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4、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合作办学本科生转专业补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