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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 编辑: 时间:2021-09-15 点击: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和注重一贯表现、突出能力考查的原则,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特制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推免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考生为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预计不能在2022年毕业的遴选结果无效。

3、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5、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励或在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6、个别确有特殊才能、创新意识较强、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培养潜力的申请学生,申请者本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未经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具体申请条件及遴选组织工作全部按照教务处全校统一规定执行。

7、退役复学大学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征[2015]4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分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实施。

二、推免名额

基于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目标,在优先考虑中外合作办学赴国外第二阶段培养学生并统筹兼顾专业发展与平衡基础上,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名额(2人),讨论并确定各类别学生分配名额,原则上2017级在加拿大UBC大学进行第二阶段学习同学(以下简称2017级出国学生)按国内专业各推荐2名,最终取第1名;2018级每个班级各推荐2名,最终取第1名。

三、推免办法

(一)综合评价分构成

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分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分构成。

综合评价分=学业成绩×70% +全面发展评价分×30%

其中:学业成绩分: 2018级学生为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2017级学生为前三学年与第四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学分绩点分均换成百分制。

全面发展评价分:全面发展评价包含: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占比10%)、学科竞赛(占比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比2%)、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占比1.5%)、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比1.5%),具体标准按照教务处统一发布的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附件1-2-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执行(详见附件1-6)。


国教院根据下表所示标准来确定按综合评价分最终排名。

项目类别

项目

所占比例

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分(平均绩点折算百分制)

70%

全面发展评价分

1

入伍服兵役

2%

30%

2

志愿服务

1.5%

3

国际组织实习

1.5%

4

科研成果

10%

5

学科竞赛

15%

 

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的实施细则

(1)第一类:入伍服兵役,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执行。

(2)第二类:志愿服务,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执行。上述志愿服务活动取最高值,不累计。

(3)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执行。

(4)第四类:科研成果,学生提交论文及相关科研成果首页,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分数。同类单项科研成果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值。

(5)第五类:学科竞赛成果,按照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的与所修专业有关的学科类竞赛进行计算。学科类竞赛目录和各类别、等级的分数见《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2-3)。所获同类奖项不累计,仅取一项最高值,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评定得分。

 

(二)确定推免候选人名单

1、在自愿报名基础上,2017级出国学生按申请者国外阶段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国内专业各取排名前2名的学生;

2、在自愿报名基础上,2018级每个班级按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各取排名前2名的学生;

3、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专家审核小组主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进行综合打分,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推荐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邀请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研究领域专家作为小组成员。

1、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朱剑刚

副组长:任浩、赵莉

组  员:方杰锋、王雪莹、纪春、庄青、金静、

2、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朱剑刚

副组长:任浩

组  员:杨加猛、姜姜、徐朝阳

五、时间安排:

(1)9月14日,召开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确定遴选工作方案与程序。

(2)9月15日,通知学生,动员学生积极申请。

(3)9月15-16日,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审核。

(4)9月17日,学院公示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5)9月18日,对审核通过学生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拟推荐名单。

(6)9月19日,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工作监督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

国教院:025-85428828

教务处:025-85427472

纪委:  025-85427248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附件2: 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成果分值

附件3: 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成果分值

附件4: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5: 2021年国家加入或认可的主要国际组织一览表

附件6: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