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为落实《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来华留学奖学金评审的工作要求,做好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激励奖学金生勤奋学习、规范言行,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5年9月入学以来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二、时间安排
学生自评。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00(北京时间)以前,参评学生参照操作指南(附件1)通过CSC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链接:studyinchina.csc.edu.cn),进入“奖学金年度自评”,首先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评估问卷”,然后完成自评信息填写并上传成绩单(必须提供)、荣誉证书(如有,可提供)等附加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学生自评材料同时要提交给院学生管理服务办公室,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
评定、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5月26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奖学金生需按要求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附件3),如实填报本学年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奖惩等情况,不得瞒报、虚报相关信息;
需同步提交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真实性;
学生成绩单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提供;
自评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年度评审,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四、结果应用
评审合格的奖学金生,可继续享受2026-2027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待遇,具备评奖评优、奖学金延期申请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将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当年学校各类评奖评优资格,不得申请奖学金延期。
五、其他事项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115)。
联系人:刘紫荆 联系电话:025-85428530
邮箱:617029925@qq.com
附件:1.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系统操作步骤
2. 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3.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南京林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