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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 编辑: 时间:2025-10-24 点击:次]

根据学工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修订)》(南林学〔2025〕104号),我院2024-2025学年总结评比评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成立评比工作小组

组长:孟晓轲

成员:周莉、赵杰、付芳芳、张欣竹、石江涛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情况,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将各类先进个人各班名额做如下分配:                                      

 

              

         

22林学

22木材

23林学

23木材

24林学

24木材

总计


校级先进班集体

1

先进学生运动团队

由校体育教育部组织评比

三好、优干标兵;

三好、优干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3

3

3

3

2

1

15

优秀学生

5

5

6

6

5

5

32

优秀运动员

由校体育部组织评比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学科竞赛先进个人

由校教务处组织评比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由校团委组织评比

 

三、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班子的产生符合程序,配备整齐,职责明确;班级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团支部委员会议、班委会、团支部大会、班会),并有记录。

(二)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三)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课堂出勤率和学年学习成绩、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均列所在学院同年级班级前列,学年重修率、学业警示率均低于所在学院同年级班级。

(四)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达标率和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均列所在学院前列。

(五)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社会活动,全班学年社会实践成绩列所在学院前列。

(六)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班级活动内容健康,丰富多彩,富有创新精神;全班同学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七)能及时主动地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并有实绩。

(八)全班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评选学年内全班无人受到学校处分。

(九)班级工作各类档案、台帐完整真实。

四、先进个人的基本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或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

(五)2024-2025学年(指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后同)综合测评名次和平均学分绩点名次都位于班级前45%,并且全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

五、参评优秀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

(二)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三)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列前45%

(四)积极申报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予以立项者、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者、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项或荣誉称号、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获得专利、出国(已分流年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45%

六、参评三好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

(二)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三)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3.0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独立钻研精神,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的学生优先推荐;

(五)积极申报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予以立项者、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20%

七、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

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

部长,校、院助理性社团正、副团长及各部部长等。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踏实,热情为同学服务,能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从任职经历丰富的现任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二)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2.8以上;

(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八、参评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择优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富有创新能力,并有显著成绩,上学年绩点、综测排名双第一的优先考虑,没有双第一的,优先考虑绩点、综测排名双靠前的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先从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若无人符合成绩、综测等条件再从其他学生干部中产生,学生干部在上学年中任同一职务需连续满一年,主要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校团委委员及各部负责人,校、院助理性社团正、副团长及各部负责人。

(四)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推荐。

九、学校为获奖学生发放相应奖学金:

获得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相应奖学金最低标准为5000元;获得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学生相应奖学金最低标准为2000元;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的学生相应奖学金最低标准为1000元;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相应奖学金最低标准为500元;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的奖学金为200-500元、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大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奖学金为500元,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奖学金每项200-1500元。

其他社会类奖学金按照当年奖学金设置情况由学院统筹分配。学工体系内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所评奖学金兼得,荣誉称号除规定外原则上不兼得。

十、评选流程

(一)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明确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推荐原则。评选细则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十一、其他

(一)参评人数计算方式:上学年班级人数*系数,结果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各班名额分配仅为计划数,以实际评比结果为准,剩余名额可进行院内二次分配;

    (三)未尽的事宜由学院进行解释。



公示时间:10月24日-10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赵老师反映,逾期不受理。 

办公室:国教楼117,电话:025-85427281。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