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国际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小组
组长:孟晓轲
成员:付芳芳 张欣竹 周 莉(班主任) 赵 杰(辅导员)唐钲皓 刘锦烨 叶雨圻 湛欣洁 邵晓扬 丁 可 王恺棋 杨储宁 李金洋 王玥心 方思哲 张星宇(学生代表)
二、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即2022级、2023级和2024级)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奖学金标准和名额
2022级国教院分流至林学院和材料学院的学生在国教院参评,人数纳入国教院统计;国教院将推荐1名候选人和1名候补人选(公示3天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小组集中评审,纳入2025年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四、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比细则
1.专业综测排名及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均需第一;若无人
满足此条件,则按照2024—202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前10%范围内,综测优先;
2.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
3.平时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主办方认可且获得相关荣誉称号。
现对本细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9月19日-9月21日)向赵老师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