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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我校2027/2028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 编辑: 时间:2026-10-16 点击:次]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稳步推进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持续加强“留学中国”品牌和能力建设,2027/2028学年教育部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丝路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报2027/2028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留金来招【2026】72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丝路项目是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按照围绕战略、精准投放、协同推进、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实施,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师资培育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

2. 项目鼓励整合国内外资源,凝聚 社会力量,探索多元化办学渠道,开拓人才培养新模式。

(1)与国内大型企业合作,结合企业“走出去”的特定需求,定向培养企业“走出去”所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2)与国内相关部委合作,结合相关部委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布局和人才需求,联合设立专门的人才培养项目;

(3)与沿线国家政府部门或高校合作,结合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国际化需求,培养沿线国家所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类型

1.丝路项目继续实行长期执行项目与短期执行项目双轨并行申报,执行期内的项目可按批复要求招收新生。请有申报资格和意愿的学院结合自身国际合作发展规划,合理选择、择一申报。

2. 我校申报项目培养层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及评审办法

1. 学院应紧密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求,设计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进行申报。每个申报项目的招生专业不超过5个,目标生源国别不超过10个。

2.“丝绸之路”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认真阅读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附件1),并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书(2027版)》(附件2),于2026年11月13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y@njfu.com.cn(邮件名称:学院名称+2027/2028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材料)。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我校可报送1个项目。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项目情况,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申报项目确定申报项目后,国教院将配合牵头单位打磨申报书和答辩PPT材料,并于2027年3月8日(周一)17:00前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通讯评审+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后报教育部最终确定“丝绸之路”项目及名额。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莹、赵佳欣

电  话:025-85427617,85420983

  

   附件:1.关于申报2027-2028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留金来招〔2026〕72号)

       2.“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书(2027版)


 

 

 

    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