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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清退FARES MOHMMED MEHDI HASSAN等来华留学生(研究生)的通知 [ 编辑: 时间:2025-10-22 点击:次]

FARES MOHMMED MEHDI HASSAN等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因疫情中断学业、经济困难、个人修读困难自行放弃或其他不可抗力,失联超期。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不按规定缴纳学费,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硕士4年,博士7年)且未达到结业条件或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的来华留学生(研究生),拟商请研究生院、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清退处理。

现对拟清退来华留学生(研究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428620、025-85428530。 


拟清退来华留学生(研究生)的决定及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拟清退FARES MOHMMED MEHDI HASSAN等来华留学生(研究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