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2026/2027学年教育部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我校按照《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留金来招[2025]73号)文件要求,本着鼓励各教学学院积极申报的原则,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丝路项目是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按照围绕战略、精准投放、协同推进、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实施,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师资培育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
项目鼓励整合国内外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探索多元化办学渠道,开拓人才培养新模式,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以下类型的人才培养项目:
1. 与国内大型企业合作,结合企业“走出去”的特定需求,定向培养企业“走出去”所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2. 与国内相关部委合作,结合相关部委在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布局和人才需求,联合设立专门的人才培养项目;
3. 与沿线国家政府部门或高校合作,结合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国际化需求,培养沿线国家所急需的各类人才。
我校申报项目培养层次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本科项目限中文授课。
二、申报及评审办法
1. “丝绸之路”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请有申报意愿的学院认真阅读“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指南以及“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1),并填写《“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书(2026版)》。请学院将《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书(2026)版》(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支撑材料扫描件(与申报项目有关且在有效期内的协议、备忘录等)一式两份签字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25日(周二)17:00前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国教楼20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y@njfu.com.cn。联系人:张莹,电话:025-85427617。
2. 学校组织初评,初评通过的学院需扫描通知上的二维码于线上完成“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填写,我院负责将纸质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于2026年3月9日(周一)前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招生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本年度专家评审工作将采取“通讯评审+答辩评审”的方式,答辩评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