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立德树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各学院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五)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六)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七)非外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二、推免名额及范围
2025年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名额为2名。推选范围包括2020级在加拿大UBC大学进行第二阶段学习同学(以下简称2020级出国学生),和2021级分流学生。原则上2020级出国生1名,2021级分流学生1名。
三、推免办法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分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构成。
综合评价分=学业成绩×70% +全面发展评价×30%
学业成绩:① 2021级分流学生主要考察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② 2020级出国学生主要考察前三学年与第四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学分绩点分均换成百分制。
2020级出国学生申请者需国内阶段平均分绩点占班级前15%(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国外阶段平均学分绩点排序靠前;2021级分流学生按照前三年班级,按申请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平均分绩点占班级前15%(无不及格记录)。
全面发展评价:全面发展评价中,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以上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科研成果类1项,竞赛类1项,其他加分项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指标比重见附件1。科研成果类别、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分值见附件2、附件3。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当年学校公布的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准)。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1、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各学院要从严把握。
(三)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根据推免工作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前两名。
四、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要落实“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各专项选拔工作小组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应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申请者本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所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相关学院网站公开、公示。
(五)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七)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由团委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遴选工作。
五、推荐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邀请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研究领域专家作为小组成员。
1、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任浩
副组长:周莉、孟晓轲
组 员:张莹、刘紫荆、金静、周鑫宇
2、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任浩
副组长:周莉
组 员:杨加猛、曹林、夏常磊
六、时间安排:
(一)9 月 13 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执行。
(二)9 月 1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 pdf 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9 月 14 日 24:00(北京时间)。
(三)9 月 16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按推荐名额的 1:1 确定初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公示期:9月16日-18日)
(四)9 月 19 日,提交国际教育学院初选名单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
七、工作监督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025-85427261、025-85420983
附件1-3: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成果分值
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成果分值
附件4: 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的工作细则
附件5: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6: 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
附件7: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2日